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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版智能電網期待電改破冰 利益協調成最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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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09-21 瀏覽數:4163 新聞來源:中國證券報

 

消息人士稱,在即將公布的《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中,分布式能源有望首次亮相。此外,正由中國電機工程協會熱電專業委員會起草的“十二五”能源規劃分布式能源部分的初稿如獲國家能源局肯定,分布式能源有望首次躋身國家能源五年規劃。

 

一直作為小眾行業而存在的分布式能源似乎前景一片光明,但中國證券報記者調查發現,建成兩年欲求并網而不得的北京南站分布式能源項目折射出了發展分布式能源面臨的現實困境:如何并網、如何定價。而在技術與利益這兩大問題的背后是更深層次的體制難題。因為國情差異所致的智能電網發展殊途,作為國外智能電網核心和基礎的分布式能源在國內幾無立足之地。更值得重視的是,即便智能電網在配電側為分布式能源保留了入口,但在中國電力體制改革長期以來未在輸配分離上取得進展的情況下,配電側的智能化發展尚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分布蚰茉吹惱飧魷琳入口也可能被堵上。

 

并網難題 分布式能源困局待解

 

我國分布式能源起步較晚,不少項目都存在著與北京南站項目一樣的并網難題

 

在有“亞洲第一火車站”之稱的北京南站開通運營兩年后,中國證券報記者在北京南站西側的分布式能源站探訪發現,這個被納入了國家863計劃,總投資7371萬元的大型節能項目,仍只是作為中央空調孤網運行,北京南站所需的電力供應仍然需要外部電網提供。

 

在2008年北京南站開通運營時,當時鐵道部主管火車站規劃建設的副總工程師鄭健在回應外界“偽節能”的批評時強調,北京南站采用的熱電冷三聯供和污水源熱泵技術,利用天然氣發電后產生的余熱進行制冷或制=,可以將天然氣一次能源利用率從35%提高到85%以上,解決北京南站自身用電的48.7%。該三聯供系統每年可節省運營成本600萬元。

 

但兩年來無法并網使得“偽節能”的質疑變成了現實。實際上,為解決并網問題,相關方面曾先后多次與負責并網事宜的北京市電力公司協調

 

2009年3月3日,北京市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北京南站冷熱電三聯供和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有關問題的函”,希望北京市電力公司會同北京市鐵路局,抓緊解決相關并網事宜。此>,國家能源局相關部門也多次出面協調,希望盡快解決并網問題。

 

負責此事的北京>路局工程師徐崗在國家電網與北京市電力公司之間奔波了兩年。兩年以來,電網方面始終是笑臉相迎,說問題正在研究當中,會妥善解決,但截至中國證券報記者發稿時,北京南站分布式能源站仍處于離網運行狀態。

 

業內人士介紹,我國分布式能源起步較晚,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安裝地點為醫院、賓館、寫字樓和大學城等,主要采用“不并網”或“并網不上網”的方式運行。不少項目都存在著與北京南站一樣的并網難題。

 

中國電機⒊萄Щ崛鵲繾ㄒ滴員會高級顧問王振銘統計,我國已建成分布式能源達500萬千瓦,其中絕大部分孤網運行。

 

廣州大學城項目開發方華電新能源技術開發公司副總經理劉顯明介紹,項目目前仍需通過當地電網向大學城供電,所謂的直供電尚未實現。

 

“北京南站期望并不高,只是希望‘并網’,而非‘余電上網’。”熟悉該項目的業內人士說。并網指分布式能源站僅與電網單向連接,可從電網買電;余電上網則是指雙向連接,不但可從電網買電,而且可將富余的電量賣給電網。

 

多方博弈 利益協調成最大障礙

 

分布式能源項目賣電給電網,技術不是問題,核心問題是利益。

 

那么,無法并網的癥結何在?

 

技術是第一個現實問題。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胡學浩說,即便是并網不上網,分布式發電的頻繁啟動會造成電網瞬間負荷增大,電力公司為此需要進行線路改造。而從電力調/角度來講,電源點越多越不利于調配。而并網標準的缺乏使得我國分布式電源并網只能按照常規電源處理。風電提供了前車之鑒:在沒有并網規劃和標準時,風電就開始大規模上馬,從而造成了后來的棄風問題。

 

可喜的是,技術方面的難題有望早日得到解決。根據國家電網“堅強的智能電網”規劃,國網將開展包括居民、其他用戶側分布式電源和儲能設備并網、監控等關鍵技術和設備的研發,并制訂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實現分布式能源的“即接即用”。國家電網制定的《分布式電源接入電網技術規定》已在國網內部下發執行。這意味著在國網范圍內,分布式能源并網已經在技術上得到了統一。該規定明確了分布式電源接入35kV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羋足的技術要求,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第二個問題與技術問題相伴,即費用問題匾蚍植際降繚唇尤虢行線路改造而收取的費用叫接入費;為了系統運行的安全穩定,分布式電源還需要電網作為后備電源,為此需向電網繳納一定數額的備用容量費。接入費是一次性收取,備用費則是按月收取。

 

分布式電源的接入與備用都需要電網方面的投入,并且占用電網資源。因此,業內人士對這兩項收費并無異議,關鍵是收費的標準如何確定。

 

目前,發達國家普遍制定了分布式電源并網的收費標準,但中國只有上海市制定了分布式電源點接入費t備用費的收取標準,其他地區則由當地電力公司自行決定。上海接入費依據項目容量而定,最低為40萬元。

 

目前分布式電源發電成本在0.7元左右,遠遠高出一般的火電標桿電價。再加上不菲的接入費與備用費,大多數分布式能源站只能選擇離網運行。

 

與并網相比,余電上網更成為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以上海為例,該市是分布式能源發展最好的城市。即便這樣,根據上海市電力公司規定,只有I類電源電網才與其簽訂買賣合同,II類電源只能自發自用。 幸的是,在該規定中,分布式能源被歸為II類電源。

 

即便電網未作上述規定,但由 余電上網需要服從電網調度,而分布式電源主要由天然氣發電,在天然氣價格一路看漲的情況下,電網收電成本較高。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缺少政策支持、財政補貼的情況下,電網必然缺少從分布式電源點調電的動力。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副總工程師蔡國雄強調,分布式電源賣電給電網,技術不是問題,核心問題是利益。

 

實際上,收費問題的背后是更深層次的利益問題。

 

熟悉北京南站項目的人士直言:“電網是賣電的,分布式電源是發電的,二者怎么可能沒有沖突呢?作為央企,在做大做強的壓力下,電網需要考慮自身的市場份額。”

 

就北京南站分布式能源并網一事,北京電力公司副總經理劉潤生在接受中國證畋記者采訪時表示,接納清潔電力入網是國家電網的大政方針,但同時也要考慮到電網的利益。“余電上網的關鍵問題是理順電價機制,由于分布式能源電價較高,在沒有電價補貼的前提下,很難讓電網高價收購這部分電力。”

 

北京市電力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要換位看待分布式電源的并網問題,電網一方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按照所發電力的不同用途與不同時段,北京市電價分為多檔。電力公司主要利潤點不是居民用電,而是商業用電,特別是峰電時段的商業用電。而分布式能源系統的設計初衷是在電價最高的時候自己發電,電價最低的時候上網買電。

 

以上海浦東機場分布式能源站為例,該項目利用電價差,白天0.7元電價時自己發電,夜里0.2元電價時停機買電,基本上可以實現平均每度電0.6元外加制冷制熱的預想T

 

然而問題是當大多數用于商場、醫院、火車站、機場等商業用戶的分布式能源系統T都照著這個“最佳經濟方案”運行的話,電網就成了“最不經濟的人”。

 

路徑不一 智能電網輕視配電側

 

中國的智能電網將更多精力放在了輸電側,強調特高壓架構下堅強的智能電網

 

但在目前智能電網建設由電網公司主導的現行體制下,電網公司的略裨諞恍┮的謐家看來是“最經濟的”。在國外被視為智能電網核心的分布式能源在中國的待遇可謂是天壤之別。

 

“國外目前發展智能電網的重點并沒有放在不斷提高電壓等級上,而是優先發展更為高效、節能的分布式能源系統。中國的智能電網則將更多精力放在了輸電側,強調特高壓架構下堅強的智能電網。”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說。

 

韓曉平介紹,在美國、歐洲和日本,發展智能電網有一個堅實的基礎和實實在在的市場,即從上世紀七十年=“石油危機”以來逐步發展起來的分布式能源系統。國外發展智能電網就是為了給各種分布式能源提供自由接入的動態平臺、為節能和需求側管理提供智能化控制管理平臺、為蓄電汽車和各種新型電器提供創新的應用平臺,從而解決供電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等問題。就像眾多PC機形成了局域=一樣,眾多分布式能源形成了微電網,這些微電網需要與主網相連,由此就需要一個智能的管理系統,智能電網由此而來。

 

但在中國,國家電網公司對智能電網的定義是:以特高壓電網為骨干網架、各級電網協調發展的堅強電網為基礎,以信息化、數字化、自動化、互動化為特征的堅強智能電網。

 

國網能源研究院副院長胡兆光對此解釋,到2020年,國家電網將面臨1億5千萬千瓦風電的輸送問題,將眼光更多集中在輸電側,是由中國經濟發展階段、能源t中分布特點所決定的。“中國國情畢竟與西方不同,分布式能源不可能成為智能電網的基礎與主流。”

 

但一些專家認為,在現行體制下,電網企業是電量的唯一買家,配電側的放開會侵蝕電網公司的利益,而強調能源大容量、長距離的輸送能進一步增強電網公司的控制力。還有專家質疑,自2004年廠網分離后,我國電網投資就落后于電源投資,而配電側的電網建設更是電網建設的薄弱環節,未來以特高壓為骨架強調輸電側的智能電網建設將進一步加大這種差距。這些可能使得智能電網建設忽視分布式能源等配電側的智能化,不能讓廣大電力終端消費者更多地受益。

 

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會長梁維特就建議,國家電網應借鑒歐盟的“超級智能電網”,在建設特高壓遠距離輸電的同時,重點發展適合分布式能源發展的著重于配電側的智能電網。

 

國網能源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周原冰則強調,國家電網發展分布諛茉詞賈帳鞘淶綺嚶肱淶綺嗉婀說模但兼顧在不同階段也要有所側重。目前發展智能電網的首要任務是解決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送出的問題。中國由于缺少分布式能源的基礎,智能電網是先發展輸電側,隨著分布式能源的發展,未來智能電網肯定會向配電側普及。

 

體制改革 輸配分離亟須破僵局

 

體制問題是導致智能電網建設對配電端不夠重視的根本原因,電網公司沒有動力去支持分布式能源的發展

 

但配電側的智能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分布式能源的并網面臨一系列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層次問題。

 

華南理工大學天然氣利用研究中心主任華賁認為,可以采取過網費的方式解決并網難題。“電網好比高速公路,過網費好比過路費,收費站只收取過路費,車內的貨物還屬于貨主。如果用電方與電廠可以根據市場互相議價,只付過路費給電網,那么一切問題都將迎刃而解。”

 

這可參照丹麥國家電網的做法。丹麥國家電網企業傳播部副總裁漢斯介紹,在北歐的電力交易體制中,發電、輸電、配電是拆開的。發電與配電分別由民營公司運營,這保證了消費者的選擇權;輸電由隸屬于丹麥能源局的國家電網公司負責,該公司處于壟斷地位,但屬于非盈利機構。在整個交易鏈條中,國家電網公司是一個公共事業單位,不以盈利為目的,其職責是保證消費者用上最便宜的電。在這個交易體制中,消費者付錢給地方電力公司,地方電力公司和電廠付錢給電網,電力公司也可以繞過電網,直接通緄緋買電。

 

這些交易主要通過位于挪威奧斯陸的北歐電力實時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縲撓閃講糠腫槌桑菏凳苯灰資諧『推膠獾鶻誚灰資諧 J凳苯灰資諧≈饕以競價為原則進行交易,有4個交易主體:電廠(發電)、國家電網(輸電)、地方電力公司(配電)與消費者(用電)。電力公司預測第二天各個時段用電量,無論實際交易電量多于或少于預測電量,電力公司都要向電廠付費,因為,電廠要么需要額外發電,要么需要關停機組。而作為電廠來講,如果無法在第二天特定時段提供電力公司預測的電量,則需賠償給電力公司,后者拿著這些錢,再去找其他電廠發電。這些費用都由丹麥國家電網公司代收后再轉交給各方。如果出現電力過剩,交易系統可以蜆價格信號,鼓勵大電力用戶將用電提前或者推后,用以消耗掉這部分過剩電力。這些大用戶大多是工廠,他們選擇在電力過剩時段生產,電價較平常將低出許多。

 

而中國的實際情況是電廠必須將全部電力賣給電網,再由電網批發給用電方。這好比是車主必須將貨物全部賣給高速公路,再由高速公路賣給消費者。華賁認為,如果允許電網收取過網費,那么無論分布式電源電價如何,只要有人愿意買,電網就有利可圖。

 

“以廣東大學城分布式能源項目為矗上網電價為0.78元,這個價格企業有盈利,用戶可以接受,自由買賣有什么不可以呢?電網和我們建設方有不同利益的訴求,只是沒有人為我們搭建利益交換平臺。”劉顯明所謂的利益交換平臺也就是過網費的結算平臺。

 

然而,這種操作手法無疑會遭到電網方面的強烈反對。過網費的實行相當于輸配分開,這等于剝奪了電網企業躉電的巨大壟斷權力。

 

2002年,國務院以國發[2002]5號文件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堅持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輸配分開的電力工業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建立社會主義電力市場經濟體制。然而,時隔8年,除了政企分開、廠網分開基本實現外,主輔分開與輸配分開的目標仍遙遙無期。

 

業內人士認為,國家電網依靠自身壟斷地位,做大做強唯恐不及,又怎么會因為小小的分布式能源而允許在輸配分開上撕開一個口子?梁維特認為,出于利益考慮,處于壟斷地位4電網公司可能并不熱衷于分布式能源的發展,甚至可能借用技術、規范、標準等理由人為地拖延或者不作為,從而客觀上阻礙了分布式能源系統的發展。

 

過網費在現行體制下無法實行的另一原因是違反了電力法。因為電力法規定只有擁有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供電許可證》的企業才能成為合法的供電主體,除部分直供電試點外,電廠必須將電現行賣給電網,否則便屬非法行為。

 

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來講,分布式電源將多余電量供給其他用電主體有悖于力法。梁維特認為,政策法規的滯后是分布式能源難以獲得快速發展的最根本的原因。

 

除了電價的利益之爭,作為獨立發電側,如何繳納相關稅費,是圍繞在分布式電源與電網之間的另一難題。

 

去年,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聯合發出通知再次強調,擁有自備電廠的企業應交納國家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并由當地電網企業負責代征上繳。這些稅費名目繁多大致有“三峽工程建設基金、農網還貸資金、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水 移民后期扶持資金”等。

 

但通知并未界定自備電廠的準確含義。分布式電源屬于自 電源,還是屬于自備電廠?電網方面認為,既然分布式電源產生了電力供應,本質上就屬于自備電廠,繳納以上稅費理所當然。

 

而分布式能源從業者一方認為,在國家節能減排,鼓勵使用天然氣的大政方針下,分布式電源的財政補貼尚嫌不夠,怎么能與火電廠一樣繳納如上稅費呢?

 

梁維特建議,應進一步確立電網企業在分布式能源系統發展上的責任和義務,確立全額購電的基本原則和合理可持續發展的標桿電價;與此同時,亦應該提供相應的稅收減免E優惠措施。

 

體制改革不可能朝夕及至。中國城市燃氣協會秘書長遲國敬提出了一個E中的建議,即分布式能源建設方可以與電網組建合資公司,共享利潤。他舉例說,日本的東京電力與東京瓦斯就是通過合資,在分布式能源方面開展了緊密合作。但業內人士對此卻持悲觀態度:在當前電力總體供過于求的情況下,電網方面哪里來的合作動力?

 

周原冰認為,把矛盾焦點指向電網公司是不對的,問題的關鍵在地方政府。政府是政策、標準的制定者,也是關鍵資源的調配者,企業只是執行者,只要政府部門有目標、有要求、有規則,企業不可能不落實。

 

周原冰透露,受國家能源局委托,國網能源研究院已經開始了分布式能源政策法規方面的專項研究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報告初稿。初稿包括規劃與立項管理、并網管理、運營模式、電價機制、優惠政策等一攬子政策建議,目前已基本得到能源主管部門認可。

 

盡管橫亙在分布式能源發展道路上的障礙重重,但值得高興的是,北京南站分布式能源并網一事已經出t轉機。中國證券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國家電網最近批復了北京電力公司就北京南站項目并網問題的相關材料,北京南站項目并網問題有望年內得到解決。為此事奔波兩年的北京鐵路局工程師徐崗也終于可以長舒一口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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