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新網訊 10月19日,工信部公告《合成氨行業規范條件》(簡稱《規范條件》),并將于今年10月31日起施行。《規范條件》包括質量、技術和裝備,節能降碳和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等8個部分24條具體內容,旨在引導合成氨行業加快轉型升級步伐。
在節能降碳和資源綜合利用方面,《規范條件》鼓勵企業建立能源管控中心,開展能源管理體系第三方認證。同時強調企業不應使用高硫石油焦作為合成氨生產原料,單位產品合成氨生產原料、能源和水消耗應符合相關要求。鼓勵企業對標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加強節能降碳技術改造。
此外,《規范條件》還要求合成氨企業制定碳減排方案,以煤為原料的企業,單位合成氨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4.2噸;以天然氣、焦爐氣為原料的企業,單位合成氨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1.8噸。
針對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規范條件》提出,新建、改擴建合成氨項目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合成氨企業應依法申請和取得排污許可證,并通過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等。
河北正元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趙艷平告訴記者,此次出臺的《規范條件》相較于以往階段性出臺的管理條例更加全面、細化和嚴格,既有利于在產企業的提級改造,也提高了新建企業的門檻。
趙艷平強調,《規范條件》不允許企業再使用已淘汰裝置,必須應用高效低能耗設備。如要求以優質無煙塊煤和非優質無煙塊煤、型煤為原料的企業的單位產品水耗小于等于7立方米/噸,指標設置得非常先進;還要求老企業必須完成提級改造,提出如果以粉煤(包括無煙粉煤、煙煤)為原料的企業的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不能小于等于1350千克標煤/噸時,就要對其原有工藝進行改造。此外,《規范條件》還對企業的安全生產作出明確規定。這對于合成氨企業的綠色低碳發展意義重大。
南化公司生產技術部副經理陳鋒表示,《規范條件》進一步提高了合成氨生產的基準水平,對合成氨生產過程的綜合能耗、安全環保等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將進一步加快現有合成氨生產企業的優勝劣汰過程,促進生產企業刀刃向內自主提升能效水平,促進行業向著綠色節能低碳以及安全清潔環保生產邁進,從而推動整個合成氨行業轉型升級。
“相較于原有的規范和要求,該《規范條件》對原料煤、能源和水消耗指標等要求更高,如對使用優質無煙塊煤、非優質無煙塊煤為生產原料的,單位產品原料消耗和綜合能耗要求均下調了30%以上。同時,對合成氨生產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提出了更加嚴苛的指標。在安全環保方面,要求合成氨企業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裝置或儲運設施自動化控制系統裝備率、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監控率應達到100%,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環境(HSE)管理體系、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陳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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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成氨行業規范條件》(簡稱《規范條件》)總體要求,合成氨企業(不含利用清潔能源制氫或副產氫生產合成氨企業)新建合成氨裝置應布局在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的認定化工園區(與焦化等裝置配套建設的除外)。
《規范條件》還對合成氨企業的質量、技術和裝備提出要求。首先,合成氨企業應建立、實施符合《質量管理體系要求》(GB/T 19001),并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第三方認證。合成氨產品質量應符合《液體無水氨》(GB/T 536)國家標準。
其次,鼓勵合成氨企業采用大型或超大型高效煤氣化、廢鍋或半廢鍋流程、大型低壓氨合成等技術裝備改造提升現有裝置。企業應全面淘汰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的設備、工藝。
再次,合成氨企業應采用集散控制系統(DCS)、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GDS)等優化控制生產過程。鼓勵企業使用數字化平臺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支撐企業轉型升級。
《規范條件》根據生產原料類型對于合成氨原料、能源和水消耗指標作出要求,并同時對以粉煤(包括無煙粉煤、煙煤)、褐煤以及以天然氣、焦爐氣為原料的合成氨原料、能源和水消耗指標分別作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