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集團公司、專業協會、聯合會相關分支機構、行業協作組、相關生產企業:
為貫徹建設節水型社會精神,落實國家發改委、水利部《國家節水行動方案》(發改環資規〔2019〕695號)、 按照工信部等四部委《關于印發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實施細則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加快推進石油和化工行業重點用水企業節水技術進步和創新,全面提升用水效率。經與各有關集團公司、專業協會和專業委員會研究,決定開展重點用水企業產品水效“領跑者”遴選和發布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以建立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制度,引導用水企業全面提升用水效率為目標,開展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定期發布節水標桿企業名單、指標,樹立先進典型,引領示范,形成用水效率不斷提升的長效機制,促進節水型石化行業建設。
二、遴選方式和對象
遴選方式:綜合考慮企業取用水規模和效率、技術工藝水平及科研開發投入、節水成效,以及企業用水計量、節水管理等法律法規標準落實情況等多維度,組織專家核實和復審,產生水效“領跑者”企業名單。
遴選對象,包括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烴、合成氨、甲醇、硫酸、燒堿、聚氯乙烯、濕法磷酸、純堿、鈦白粉等11個產品。
三、基本要求
申請水效“領跑者”的重點用水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節水政策和標準;
(二)有取用水資源的合法手續,近三年取水無超計劃;
(三)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境事故,無違法行為,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四)年取水量超過30萬立方米的獨立法人;
(五)2020年水效指標達到節水型企業國家標準或取水定額國家標準要求,且為行業領先水平;
(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用水設備或器具;
(七)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實施節水“三同時”“四到位”制度;
(八)建立節水管理制度,各生產環節有配套的節水措施,建立完備的用水計量和統計管理體系,水計量器具配備滿足國家標準《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24789)要求,并依法檢定或校準。
四、遴選和發布程序
(一)企業申請。按照自愿參與原則,企業可向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專業協會、專業委員會提交水效“領跑者”申請報告(格式見附件),包括紙質版(A4紙打印并裝訂成冊,一式貳份)和電子版。
(二)初審。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專業協會、專業委員會按照基本要求對企業提交的申請報告進行初審,將推薦企業的申請報告和推薦意見報送至我會聯系人處。
(三)核實復審。我會組織專家開展核實和復審,達到行業水效前3-5名的企業為水效“領跑者”企業。
(四)公示。我會指定媒體對水效“領跑者”企業名單和其單位產品取水量指標進行7天公示。
(五)發布。召開水效“領跑者”發布會,對水效“領跑者”企業頒發獎牌,交流企業節水經驗。
五、時間安排
(一)2021年4月23日前申報企業將材料報送給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專業協會、專業委員會,4月30日前完成初審報送我會。
(二)2021年5月10日前組織專家開展核實和復審。6月中旬召開專家評審會,確定水效“領跑者”企業名單和指標,6月底前完成公示。
(三)2021年7月召開發布會進行發布。
聯系人:曹玲 李淼 周俊華
電話:84885703
附件:《XX企業水效“領跑者”申請報告》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