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專家評審,認為節能減排措施得力,環境經濟效益明顯,具有良好的推廣應用價值的工商企業將有望獲得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
近日,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共同制定了《深圳市資源節約 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記者了解到,《辦法》規定 報專項資金的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省、市的產業政策;必須符合節能、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要求。
該《辦法》規定,申報項目貼息標準為:按項目銀行貸款給予全額貼息,但一般項目貼息總額最高不得超過300萬元(含300萬元),列入市政府重大項目投資計劃的重點大型節能減排項目貼息總額最高不得超過600萬元(含600萬元)。同時,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兩年。
在獎勵標準上,對通過自愿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對保供電有突出貢獻的單位給予5萬元的獎勵;經市科工貿信部門評定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示范企業或項目的實施單位給予10萬元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