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寧夏寧東能源化工基地(以下簡稱“寧東基地”)被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為24個國家首批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示范基地之一。為全面推進寧東基地建設,確保實現各項建設目標,使其成為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生態脆弱地區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轉變資源利用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水平的示范典型,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加強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的意見》(寧政發[2012]140號),提出支持基地建設的多項措施。
一、加大扶持力度
(一)財政支持。建立綜合利用“以獎代補”基金,對于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項目按照利用量給予每-2元-4元的獎勵,連續補助三年。凡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應優先使用利廢建材產品,對于未按要求使用的工程不予審批。
(二)用地支持。對于年利用工業固體廢物10萬噸及以上的項目用地優先供應,按全區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招拍掛出讓土地使用權,適當放寬土地出讓金繳納期限。原則上不再批準新增加工業固體廢物堆存用地。
(三)稅收優惠支持。按照《國家鼓勵的吭醋酆俠用認定管理辦法》,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工藝、技術、產品認定和監督管理,落實國家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的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四)融資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對工業固糠銜鎰酆俠用重點項目給予金融支持,對綜合利用企業提供中長期優惠利率貸款。適當放寬綜合利用項目資本金構成比例。
二、培育政策環境
(一)嚴禁粘土磚生產。從2013年起,一律不得新建、擴建、改建粘土磚生產線,到2013年6月,在寧東基地和銀川市等地區全面禁止粘土磚生產使用。
(二)限制天然石膏開采。按照天然石膏資源開采量與需求量相平衡的原則,采取措施限制天然石膏建筑材料產量,推廣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產品替代天然石膏。
(三)強化企業責任。產生工業固體廢物企業應采取措施開展綜合利用,未綜合利用部分,必須無償提供給綜合利用企業使用。寧東基地建設項目除特殊需要外,優先設計采用利廢建材產品。
(四)簡化審批鸚。對利用工業固體廢物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企業或項目,在生產準入、市場準入、核準備案、建設用地、環評審批等方面簡化審批程序。
三、加強環境監管
(一)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年產生工業固體廢物5000噸以上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包括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內容,綜合利用工程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二)落實固體廢物排放申報制度。建立固體廢物信息管理平臺,核定企業固體廢物排放種類、數量,建立完善監管機制和獎懲制度,對堆存量超過核定量的企業施行處罰,對少的予以獎勵。
四、建立協調機制
成立寧東基地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領導小組,領導小辦公室設在區經信委,明確區經信委、發展改革委、寧東基地管委會、環保廳、國土廳、國稅局、地稅局、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廳等各個部門職責,統籌協調煤炭、電力、建材、冶金、化工等多個行業和生產、建設、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形成合力,推進寧東基地資源綜合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