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限期取消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等高耗能企業用電價格優惠。
為避免各地高耗能企業攀比,促進新疆E治區高耗能產業合理布局、健康有序地發展,新疆自治區發改委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博州、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哈密地區、巴州、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克州、和田地區9個地州實行統一的高耗能電價,即按不同電壓等級,電度電價為0.359-0.374元/千瓦時不等,基本電價為每月26元/千伏安。
新疆哈密電業局辦公室負責人表示該地區有3家鐵合金高耗能企業,目前已經實行統一電價,價格為0.369元/千瓦時,在自治區發改委規定的價格之內。
據了解,截至目前,哈密地區、博州、巴州、阿克蘇地區等部分地州已按自治區發改委的決定執行,實行統一高耗能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