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我市召開《溫州市“十二五”污染減排實施方案》(初稿)征求意見會,落實“十二五”減排目標責任制,要求突出抓好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的減排工作,并對企業減排實施相應的獎懲政策,將節能減排作為貸款發放的重要前提。
根據減排目標任務,到2015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0年減少13.1%(其中工業加生活減少14.5%)、13.9%(其中工業加生活減少14.0%)、13.2%和18.6%。
“十二五”期間,我市將嚴格環境準入控制增量,實施減排工程消化存量,結構調整騰出容量,實現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改善生態環境>量的目標。在嚴格控制增量上,嚴把企業準入審批關,項目審批與區域環境質量等掛鉤,實施以新代老、總量削減替代措施,新、改、擴建工業項目新增排污權指標通過排污權交易取得;在強化結構減排上,制定重點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對造紙、印染、化工、制革、建材、冶金等行業>定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指標,依法強制淘汰污染嚴重企業和落后生產能力、工藝、設備與產品,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在深化工程減排上,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加大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力度并推進脫硫脫硝工程建設。
據了解,企業減排經濟獎懲制度將建立重點污染企業環境行為數據庫,把節能減排和環境行為作為政策優惠、貸款發放的重要前提條件,推進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金融政策;推廣排污權抵押貸款等低碳金融創新產品,加大對污染治理、循環經濟試點和資源綜合利用等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
另外,我市還強化減排目標責任考核,全市“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市建設年度目標考核,嚴格實施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