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資源優化及節約
【污水原位再生項目】指以生產企業、商貿公司、賓館等為主體進行的污水原位再生工程,要求處理能力不低于100噸/日,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或天津市頒布的相關再生水水質標準。
補貼標準與方式:按項目投資金額,給予項目單位30%的財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區域蒸汽凝結水回收項目】指以蒸汽凝結水回收為目標建設的蒸汽凝結水回收管網系統,要求蒸汽回收率達到60%以上,出水水質符合《工業鍋爐水質》(GB/T1576-2001)等有關標準的規定。
補貼標準與方式:按項目投資金額,給予項目單位30%的財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二、能源優化及節約
(一)工業節能
【變壓器改造項目】指改造運行工況較差的變電站,對損耗較大的變壓器進行改造,選用高于國家標準的節能型變壓器替代落后型號變壓器。
補貼標準與方式:參照國內同類型變壓器的單價,給予每個變壓器不超過30%的財政補貼。
【通用設備改造項目】指針對重點耗能企業的電機等通用設備進行的節能技術改造,淘汰低效電動機及高耗電設備,推廣高效節能風機、水泵等項目。
補貼標準與方式:單個企業改造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按項目投資額給予30%的財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20萬元。
(二)建筑節能
【工業和公建采暖熱計量改造項目】指對現有按面積收費的工業和公建采暖用戶進行改造,通過安裝計量儀表、加裝溫控裝置,實現按計量收費,達到節約能源的目的。
補貼標準和方式:根據項目改造投資,給予每戶最高3萬元的財政補貼。
【熱泵項目】指利用低溫熱源進行供熱制冷的新型能源利用項目,包括:地源熱泵、再生水源熱泵、地下(表)水源熱泵等。
補貼標準與方式:按供熱(制冷)面積,對于地源熱泵和再生水源熱泵,給予每平米50元的財政補貼;對于地下(表)水源熱泵,給予每平米35元的財政補貼。
【非電空調項目】指利樅攘ι產企業的發電余熱進行夏季空調制冷的能源梯級利用項目。
補貼標準與方式:按非電空調制冷量,給予項目單位300元棖瓦制冷量的財政補貼。
(三)可再生能源
【離網型太陽能發電項目】指企事業單位投資安裝的獨立戶用太陽能發電系統項目,要求離網型太陽能發電系統裝機容量在50kW以上。
補貼標準與方式:給予項目單位1.5萬元/KW的財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太陽能照明項目】指企業事業單位、建筑單位或開發商采用太陽能照明系統項目,包括:小區內太陽能路燈、庭院燈、草坪燈、太陽能廣告牌和景觀燈等。
補貼標準與方式:在建設工程驗收合格后,根據項目投資金額,給予項目單位50%的財政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本項目補貼與離網型太陽能發電項目補貼不可同時享受E
三、環境保護
(一)資源綜合利用
【鉛酸蓄電池綜合利用項目】指以蓄電池生產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含鉛廢料和汽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及產業蓄電池更新所產生的廢鉛酸蓄電池為原料進行的資源綜合利用,并具備完備的廢水、廢氣處理設施和環境管理系統。實際處理量不低于10000噸/年。
【電子廢棄物綜合利用項目】指以電子生產廠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廢棄物以及報廢電子產品中的電子廢棄物為原料進行的資源綜合利用,并具備完備的廢水、廢氣處理設施和環境管理系統。實際處理量不低于30000噸/年。
【中藥發酵殘渣生產有機肥料項目】指以中藥廠生砉程中產生的中藥提取殘渣為主要原料,應用高新技術制成高效有機肥,具備一定的生產能力和完備“三廢”處理設施。
補貼標準與方式:對上述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按企業的注冊資本,給予2%的財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二)污染物排總量削減
【煙氣脫硫項目】指對燃煤、油等設施進行的煙氣脫硫和相關設備改造項目,要求項目實施后的氣排放達到國家和天津市相關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減少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改善環境質量,為區域經濟發展置換出更多的環境容量。
補貼標準與方式:按其項目投資金額,給予最高30%的設備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對于以發電為主的-施脫硫項目,每千瓦時給予1.5分的運營補貼;對于以供熱為主的設施脫硫項目,參照電價補貼比例折算為蒸汽價格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相關主管部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