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算節能量的基本原則
A.根據綜合能源消費量計算節能量
綜合能源消費量是指報告期內實際消費的各種能源實物量,按規定的計算方法,分別折算為同一標準能源單位的總和。目前用來計算能源節能量的指標主要有三個:一是單位產值綜合能源消費量,二是單位產品綜合能耗,三是單位產;單項能耗。
為了全面反映能源消費和節約的總水平,應在單位產品單項能耗的基礎;,計算總節能量和節能率。用單位產值綜合能耗消費計量的節能量作為總節能量的補充。
B.計量單位
根據不同的要求,可以分別計算節煤量、節油量、節電量、節約1準煤量等。計算單位可以采用實物單位或標準單位,但計算單位產值或產品綜合節能時各種能源均應按規定折算成標準煤。
C.基準選取
節能量是一個相對比較的量,3約或浪費總是相對某一比較基準而言的。對能源消費量進行比較計算時,應根據不同的目的和要求,采用不同的比較基準。例如,為了檢查或考核節能計劃(或節能定額)完成情況,可用實際單位產值(產品)綜合能源消費量與計劃(或定額)的單位產值(產品)綜合能源消費量進行對比3來計算完成的計劃(定額)的節約量。為了反映不同時期由于技術和管理水平、生產工藝、經濟結構、產品結構等的變化而實現的節能量,可用報告期實際單位產值(產品)綜合能源消費量與上年同期(基期)單位產值(產品)綜合能源消費量進行對比,來計算本期對于前期的實際節能量3
(2)節能量的計算方法
單個產品(工序)節能量的計算方法是以報告期的單位產值(產品或工作量)綜合能源消費量與基期的單位產值(產品或工作量)綜合能源消費2的差額,乘以報告期的總產值(產量或工作量)求得。其計算公式為:
節能量={[報告期單位產值(產品或工作量)能源消費量]-[基期單位產值(產品或工作量)能源消費量]}×報告期總產值(產量或工作量)
報告期(基期)單位產值(產品或工作量)能源消費量是指企業、單位、地區、部門乃至全國再報告期(基期)消費的各種能源總和除以相應范圍內的報告期(基期)的產值(產量或工作量)。分為單位產值(總產值、凈產值)或工作量綜合能源消費量和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費量兩種。前者主要用于宏觀統計節能量;后者偏重于考核企業節能效果。
報告期(基期)產品總值(產量或工作量)是指企業、單位、地區、部門乃至全國在報告期內實現的產值(總產值、凈產值),生產合格產品的產量或提供服務的工作量。
(3)企業節能量
企業節能量——指企業在一定統計期內,為獲得同樣或相等的生產效果(如產量或產值),通過調整生產結構,加強能源科學管理和節能技術改造而減少的能源消費量。通常是實際消耗的能源量與某一能源消費定額之間的差值。所以,隨著所選定T基準量(或是定額)不同,其節能量也有所不同。
根據統計口徑的不同,企業節能T可分為:企業節能總量,單位產品節能量,單位產值節能量,產品結構節能量、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節能量和單項工藝節能量。
根據統計期不同,企業節能量又可分為當年節能量和累計節能量。當年節能量是前一年與當年的能源消耗量的差值;累計節能量是以某一確定年份與當年的能源消耗量的差值。
(4)行業節能量
指按企業單位性質劃分的行業節能量。行業劃分有多個層次,其計算公式同工業部門節能量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