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記者從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了解到,江西省有15家化工企業必須在6月份前完成能源審計工作和補充完成能源審計報告。
實施能源審計,不僅是節能降耗的具體措施,也是企業在申報節能技改項N時享受財政獎勵政策的前置條件之一。根據《江西省加強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江西省工信委專門下文對百家重點耗能企業能源審計工作進行了具體部署,要求對企業能耗狀況、能源管理、能源計量狀況等指標進行審計,并編制節能規劃。
目前,南昌宏狄氯堿有限公司、江西武藏野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賽得利(江西)化纖有限公司、泰豐輪胎(江西)有限公司和銅鼓縣永寧化工有限公司已先期完成了能源審計工作;藍星星火有機硅廠、江西貴溪化肥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長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馳耐得輪胎有限公司、江西懷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江西添光化工有限公司、東鄉江磷焦化有限公司、江西贛中氯堿制造有限公司、ㄑ渦賂裳位有限公司、萍鄉市豐遠焦化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正著手開展此項工作,相關能源審計報告6月30日前報江西省節能監察總隊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