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新近頒布了《中央企業節能減排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該《暫行辦法》不僅著眼于解決當前中央企業節能減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更著眼于節能減排長效機制建設,通過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等辦法,推動中央企業在加快推進節能減排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進一步發揮表率作用。國資委的做法,是這些年來我國在健全完善節能減排長效機制方面扎實工作和積極探索的一個重/體現。
近年來,著眼于健全完善節能減排長效機制,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一系列/大部署,各地區、各部門付出了不懈努力。比如,前不久財政、金融等相關部委就聯合制定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節能減排、減緩溫室氣體排放,對于健全完善節能減排長效機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再比如,環境保護部最近在部署污染減排任務時也強調,對未完成任務的地區和企業將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并且提出要嚴格減排核查核算,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推廣跨界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制度,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全面開展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貿易、綠色證券,努力形成節能減排長效機制。
節能減排任重道遠/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中央有關部署,不斷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下更大決心、花更大氣力,進一步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節能減排長效機制,著力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推行居民用電階梯價格,落實煤層氣發電、余熱余壓發電上網和價格政策,積極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的所得/、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加快實施資源稅改革。與此同時,還要全面實行政府優先和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認真落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健全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金融機構貸款和社會資金積極參與的節能減排投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