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框架:1996年制定了《空氣和能源合理利用法》;1998年出版的《2010-2020能源報告》勾畫了法國能源政策輪廓:放開電力和天然氣市場,調整交通運輸城市規劃以控制消費,采取措施更新現有發電廠,同時發展核電廠,制定能源稅收政策。
管理機構:1992年法國政府頒布法令成立跨部門且相對獨立的環境與能源控制署,并在26個行政大區設立代表機構。2000年法國政府將加大節能力度,給環境與能源控制署增加編制200人,達到900人;增加預算10億法郎;計劃在全國建立100個信息宣傳點。
公共財政:環境與能源控制署管理的預算經費約30億法郎,其中用于可再生能源5億法郎、節能7億法郎、環境治理18億法郎。這些費用通過合同的形式支持環境與能源控制署的地方代表機構、研究單位、企業開展環境和能源方面的開發研究、診斷咨詢和項目投資。
稅收政策:征收汽車燃料稅和新的環境污染稅。實施稅收減免政策,主要包括對家庭保溫和供暖設備以及高效鍋爐的安裝減免所得稅;工業領域能源效率技術投資第一年實施加速折舊制度,并少征商業稅;對節能進行投資的公司在節能設備使用和租賃中的盈利免稅。
重點用能企業管理:年耗能5000噸標準油以上的1500個用能單位為重點用能企業,要求作出自愿節能保證,并通過中介組織向其推廣節能措施。
能源審計:環境與能源控制署每年安排20個重大示范項目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包括預審計(財政資助費用80%),審計(財政資助費用50%),可行性研究,提出節能改造方案和建議。對第一次使用s重大技術、工藝示范項目,財政給予20-30%項目經費資助,并在稅收上予以優惠。
設備能效標準、標識:已陸續對電冰箱、冷凝器、干衣機、洗衣機、洗碗機等產l制定了能效標準,開展了能效標識活動。
政府機構節能:1991年法國總理發出指令要求各政府部門厲行建筑節能計劃。1995年起政N部門率先對投資回報率在6年以下的項目進行投資建設。
節能宣傳:通過電視公益廣告、發放宣傳資料、設立公用咨詢電話等形式和全國建立的100個信息宣傳點,進行節能宣傳。每年用于節能宣傳的財政預算約9000萬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