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加快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促進工業重點節能技術推廣應用,按照《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設示范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9]647號),現就組織申報2011年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財政補助資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范圍及條件
(一)項目范圍
2011年重點支持鋼鐵、有色、石化、建材等行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重點是采用先進技術、并將數據采集、處理和分析、控制和調度、平衡預測和能源管理等功能進行有機、一體化集成,實現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系統的管控一體化設計,系統和應用功能比較完善的示范項目。
已經建成投產的項目及已獲得2010年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項目條件
1.企業的主要生產工藝技術及設施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一定的現場自動化基礎條件,或經過適應性改造能滿足企業能源管理中心系統對數據采集的要求;
2.項目已經審批、核準或備案;
3.主要建設條件基本落實;
4.沒有享受中央財政其他資金支持。
二、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能源管理中心建設項目,由企業(包括中央管理企業)提出資金申請報告(見附件3),按照屬地原則報所在地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企業法人代表要在上報材料上簽字確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各省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的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各地應嚴格把關,對項目及企業上報的資金申請報告,尤其是節能量測算部分予以審核,確保有據可查。
三、時間要求
請你們于12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裝訂整齊,同時提供相應材料電子版光盤。逾期不予受理。
財政部經建司:謝秉鑫李成 010-68552977、2599
工信部節能司:袁令 余薇 010-68205367、5368
附件:
1.2011年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匯總表.doc
2.企業基本情況表和項目基本情況表
3.工業企業能源管理中心建設示范項目補助資金申請報告編制要點
財政部經建司 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