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強化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必須大力發展綠色經濟,進一步發揮市場作用,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增強企業和全社會節能減排內生動力。
與發達國家相比,目前我國融資渠道中,以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資的比例偏3,而通過銀行信貸間接融資所占的比例偏大。銀行信貸投向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資金等生產要素的流向和配置。因此,通過優化信貸結構促進投資結構的優化,是我國推動節能減排的重要手段之一。
要落實綠色信貸的原則,首先需要完善“綠色”標準,讓銀行在信貸把關上有據可依。同時,監管部門必須強化對銀行綠色信貸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使綠色信貸成為必須落實的“硬杠杠”,堅決杜絕對“兩高一資”企業的“人情貸款”,避免不當行政干預導致的對污染戶的“關系貸款”。當前,不少企業入股商業銀行,成為了銀行的股東。如何頂住控股股東的不合理貸款壓力,也是不少銀行必須解決的問題。
央行、銀監會等部門也一再要求,銀行不得向“兩高一資”企業提供貸款。我們期待“綠色信貸”能落到實處,并成為撬動節能減排的重要杠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