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十一五”規劃最為引人注目的,是首次列入了節能減排目標。今年是“十一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實現減排目標已勝利在望。
這是一個來之不易的成績。在“十一五”開篇的2006年,中國第一任環保局局長曲格平曾坦言:25年間我們的環境指標從來沒有完成過。而那一年兩項減排污染物的排放量恰恰不降反升,引發各界對達成減排目標的疑慮。但國務院領導嚴令目標不可動搖,環保部門克服種種困難,通過大規模淘汰落后產能,建設新的污染治理設施,同時提出創新的減排統計方法,終于迫使COD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雙雙進入下行通道。
排放量的下降,使得監測河流斷面的COD濃度和城市大氣中二氧化硫濃度均有所降低,一些地區的環境質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全國依 有一半左右的河流污染較為嚴重,依然有三分之一的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達不到健康標準。
出現這樣的局面,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十一五”提出的減排目標僅為COD和二氧化硫兩項,而中國水環境和大氣環境質量還受到多種污染物的影響。環保部負責人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間將增加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因子,將主要污染物由COD和二氧化硫兩項擴大到四項,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兩項控制指標,同時更加突出蜆辜跖擰⒐こ碳跖藕凸芾砑跖擰
但這還不足以扭轉環境污染的嚴峻形勢。首先,減排考核指標擴大到四項,那四項之外的其它污染因子又該如何?比如每年污染糧食達1200萬噸的多種有毒有害重金屬,一旦沒有列入“十二五”規劃的減排考核,是不是也會被地方政府忽略呢?
其次,中國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遠遠超過了之前的預期。2010年2月環保部等三部門發布的《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其中2007年COD總排放量由之前公布的1381.8萬噸,陡然升高到3028.96萬噸,超過以往統計數據一倍以上。
那么,為什么不能在“十二五”規劃中增加其它總量控制的指標呢?為什么不能將每一個污染因子的減排目標定得再高一些呢?這是因為,“十一五”規劃能夠成功,是中央下了極大決心的結果。由于減排目標完成情況被納入到地方政府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中,一些地區竟然為達成目標不惜采取任意拉閘限電的極端做法。今天GDP至上依然是許多地方政府的主導思想,經濟增長方式還沒有得到轉變,包括財力等客觀因素的限制,總量控制因子的增加和減排目標的調高都不可能一步到位。
要調和節能減排和經濟發展的矛盾,就需要在政府指令與控制的方式之外,尋找推動減排的替代路徑。根據西方國家在這方面的經驗,經濟手段是可行的替代路徑之一,即通過經濟激勵方式來推動污染控制,其中既有提高資源能源價格,也有排污權交易的新探索。但在實踐中能源、原材料調價也收到多重制約,實施空間有限。
在這樣的情況下,有必要對另一個新的替代路徑,即環境信息公開予以更大重視,因為它被證明是一種成本效益比很高的污染控制手段。這一方式發端于1980年代,當時美E面臨著多種有毒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帶來的風險。為解決數以百計的有毒污染物質的控制難題,美國國會通過討論,沒有按照常規思路制定更嚴排放標準,或是進一步強化相關總量控制目標,而是制訂了一個稱為《應急規劃和社區知情權法》的法規,要求美國公司每年填報一份《有毒物質E放清單》(ToxicRelaeseInventory,簡稱TRI),向社會披露其向環境排放的有毒物質。
第一份《有毒物質排放清單》在1988年發布,之后不久,美國媒體和環境組織針對有毒物質排放量最大的公司進行了曝光,讓公眾注意這些污染大戶。《今日美國報》用兩個整版刊登了美國“500毒”名錄。美國國家野生動物聯合會將全美500家最大的有毒物質排放企業進行了曝光,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也利用《8單》對1500家主要排放企業進行了曝光。其后美國環保協會(EDF)制作網站,幫助公眾了解在自己的社區的污染程度和污染企業。
為應對公眾壓力,消除相關信息造成的負面影響,很多公司開始采取措施,削減有毒物質的釋放,以求改進他們在排放名錄上的排名。例如,在1988年的TRI公布之后,孟山都公司就承諾在五年間對其下屬企業的污染排放作出90%的削減,最終基本做到。有毒物質排放的信息常常會強化公眾壓力,而這也推動企業在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主動。自1988年TRI披露開始實施到1999年間,340種化學品的的排放總量下降了45.5%,TRI信息披露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自美國之后,歐盟亦在滿足公眾環境知情權和參與權的基礎上,于2000年前后建立實施了污染物排放與轉移登記制度(PRTR),向公眾定期報告污染物向空氣、水和土壤的排放或轉移的相關信息。目前我們的近鄰日本、韓國也都建立了類似-制度。
從2003年起,中國出臺了包括《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在內的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推動環境信息公開,這為公眾參與污染防治提供了重要的基礎條件。在政府監管信息的基礎上,21家關心企業環境表現的環保組織于2007年3月22日發起綠色選擇倡議,推動綠色消費和綠色供應鏈建設,目前加入的環保組織已經達到35家。通過信息公開產生的公眾壓力,已有超過300家違規企業對其出現的問題和整改措施作出了久鰨其中50家企業通過了環保組織監督下的獨立第三方審核。在這個過程中,許多企業找到了實用的甚至是創造性的方案,不但降低了排放濃度,而且實現了總量減排;從一般性污染物的減排,擴展到對重金屬的控制。
國際經驗和中國當前的實踐都證明,利用污染物信息披露,可以促進社會各界參與污染防控,是成本效益最優的減排手段。當前“十一五”規劃節能減排成功在即,但經濟增長方式尚未轉變,污染p排放量依然在高位徘徊,“十二五”的減排工作將面臨更大挑戰。在繼續強化傳統的政府指令和控制手段以及經濟手段之外,應積極考慮采取環境信息公開這一新型環境管理方式。目前中國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已經取得重要進展,但在企業排放數據的公布方面與世界主要工業化國家差距明p,因此當務之急是盡快建立中國的企業污染物排放清單制度。在政府、企業和公眾的共同努力下,“十二五”的節能減排應能取得更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