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科學制定“十二五”規劃,繼續抓住和用好戰略機遇期、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就必須深刻認識并準確把握國內外形勢新變化新特點,對中國經濟當前面臨的挑戰和存在的問題做出清晰判斷。
中國經濟最大的問題是什么<對此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諸如經濟增長結構失衡、收入分配不均、地區差距拉大、房價畸高等不一而足。在筆者看來,在經歷30年的高速發展之后,改革正逐漸失去了目標和前進動力是當前中國經濟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君不見,GDP數據“錦標賽”代替了以制度變遷和全民福利水平提升為內涵的改革,讓我們在增長的狂歡中陷入迷茫。
僅從增長的數量上看,“十轎濉逼詡洌中國人均GDP已接近4000美元,有資格躋身中等收入國家行列;而2010年中國GDP更是力壓日本,榮升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從增長的質量來看,目前中國居民實際收入水平只相當于日本上世紀50年代或韓國70年代的水平,仍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發展中國家。
不難發現,無論是在最近幾年的“兩會”上,還是在剛剛結束的十七屆五中全會上,調整結構、擴大內需、改革收入分配機制、改善民生、“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等熱點議題總是被反復提及。可以說,上至中央政府、下至企業和普通民眾對于深入推進改革的必要性已有了共識。但問題是,新一輪的改革從哪里開始?
在眾多亟待解決的矛盾中,結構調整無疑處于中心環節。但調整結構,又牽涉收入、財政、社會保障等一系列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們應充分認識到:“調結構”絕不應單單是指制造業的產業升級和節能減排,它還是人們觀念的轉變——從更廣泛的視角來看,它同時還包括其他幾層涵義:第一,提升消費對GDP的拉動作用,改變以往增長對政府投資和出口的片面依賴;第二,戒除地方經濟對房地產這一“支柱產業”的成癮癥,更不能讓整個中國經濟被少數開發商和利益集團綁架;第三,收入分配結構的重新調整,從以往的一味追求“效率”到今后的更注重公平。
要實現結構調整目標,必須以更大決心全面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包括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財稅體制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加快社會事業體制改革;同時,也要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讓上層建筑更加適應經濟基礎發展變化,為科學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不過,無論是怎樣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要“把激勵搞對”。特別是,從地方政府角度來看,如何保證他們有足夠動力去配合實施本地區的結構調整目標呢?大量研究表明,地方官員的激勵源于現有干部考核選拔機制,其中最關鍵的指標又是經濟政績。這就使得地方政府在GDP與環境、民生等政策目標產生沖突時不可避免地會傾向于取GDP而舍其他。如果這種政策偏好的根源不能徹底清除,沒有一個綜合平衡上述諸目標的考核機制,“十二五”規劃編制得再周全也只能導致“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作者系宏觀經濟分析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