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從未像今天這樣,對降低能源消耗和減少環境污染的愿望如此強烈。在大多數人的認識和理解當中,“節能”與“減排”是并稱的,就像一對如影隨形的孿生弟兄,既不會軒此輊彼,更不會認為二者之間有什么沖突。然而,現實情境并非如此。實際上,在很多情況下,節能減排是一個悖論:節能往往并不等于減排,減排也常常不等于節能。
——節能未必減排。舉例而言,有很多企業為了節能,而停止運行污水處理設施。顯而易見,這無疑又會增加COD和SO2的排放。
——減排未必節能。比方說,脫硫電廠每脫1噸的硫,約需耗電100度到5000度,不同技術有不同的耗能指標。保守估計,每年如果脫硫1000萬噸,則至少要消耗10億到500億度電。而每年三峽工程的發電>也僅有500億度。可見,為了減排,不僅不節能,反而提高了能耗!
盡管在節能減排之路上,中國正堅定前行,但此番經濟危機所暴露的中國問題,恰恰在于經濟中存在的不穩定、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結構性問題。所謂不可持續,就是指我們還沒能很好地解決節能降耗問題和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十一五”規劃確立的節能減排“硬指標”是,到2010年,單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如今這個指標尚有待完成,并且難度隨著經濟危機的發生而愈加凸顯。那么,究竟是什么深層次的原因,導致了節能而不減排、減排卻不節能,而使節能減排深陷困局呢?
究其根本,原因有二:一是體制約束,二是技術選擇。
先看體制因素。國家發改委負責落實節能工作,環保總局負責落實減排工作,又由國家統計局負責節能的統計工作,“九龍治水”;在地方上,目前仍有不少地區將GDP當作硬指標,把節能減排當作軟指標,不計環e代價發展經濟,“寧可嗆死也不餓死”。這就從體制上導致了節能不減排。解決體制約束,核心是將節能減排統一協調,一起控制,從前端污染源開始控制,通過協同控制實現“節減”成本的最小化。而這些皆應由市場來負責。這個市場,是指重新發揮市場機制的市場基礎。
再看技術因素。導致這種悖論,與我們所采取的節能減排技術有關系。如果選定技術是在末端處理,會導致雙重成本,將產生節能不減排、減排不節能的現象。但如果采取前端控制,就能產生“協同效應”,既節能又減排。
就節能減排的措施而言,不妨借助貿易手段。如能在減少中國貿易價值量順差之同時,平衡貿易環境逆差,實際上是個很重要的節能減排手段。若將環境逆差降低為零,二被碳排放的目標可完成6%,那不僅可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且可大大超額完成。有諸多包括出口退稅、社會環節的節能減排的關稅、出口限制等等貿易手段皆可進行。
破解節能減排悖論的癥結卑旆ㄖ揮幸桓觶呵惺導憂拷諛薌跖諾男同控制。這也就要求政策更有針對性,需要加快出臺和實施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燃油稅、資源稅、能源稅的激勵政策,加大扭轉環境逆差的攻堅力度,充分利用節能減排的貿易手段。惟此,方能真正確保節能減排取得重大進展,從而優化經濟結構和提高奔迷齔ぶ柿浚紓解眼下困頓纏身的經濟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