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起點、路徑和最終目標與韓國非常相似。韓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經驗,有許多方面值得我國借鑒。
成品油定價機改革制調整至今,價格調整滯后性的問題尚未根本解決,仍然是"準市場化"的定價方式,但進一步推進改革的困難明顯減少。10年定價機制改革歷程使定價機制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更加清晰,體制上、認識上的主要障礙均已得到解決,進一步改革的制度拼∫哺加完備。
在目前的經營體制下,推進成品油價格改革工作也會面臨諸多矛盾和問題,有關制度、辦法也需要不斷完善,我們可以參考一下我們鄰國韓國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
改革進程
1993年之前,韓國成品油價格一直由政府制訂,政府按照生產成本、煉廠利潤、消費者承受能力等因素來確定成品油價格。1994年開始,韓國開始對成品油定價機制進行改革。改革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根據國際原油價格變化情況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19941月,韓國建立了與國際原油價格聯動的機制,政府根據上月進口原油的價格情況調整當月的國內成品油價格,使其反映原油價格和匯率的變化。
第二階段:根據國際成品油價格變化情況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1994年11月開始,韓國又建立了與國際成品油價格聯動的機制,根據上上月26日至上月25日國際成品油的價格變化情況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1994年初到1996年底霾宦凼前湊沼牘際原油價格聯動的機制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還是按照與國際成品油價格聯動的機制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韓國成品油價格基本上每個月調整一次。
第三階段:實行市場黽邸1997年1月,韓國決定對石油價格實行市場化,根據國際油價變化等因素由市場決定,即企業成為成品油定價的主體。
改革特點
漸進性改革。韓國成品油價格從政府定價到最終實現市場定價,總共歷時3年時間。在改革之初,由于成品油煉制、分銷和進口等環節尚未實現有效競爭,韓國國內不具備實行市場定價的條件。為了推進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市場化改革,韓國在確定成品油價格水平時采取了"準市場化"的辦法,即按照與國際石油價格接軌的辦法來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韓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走的是"政府定價-準市場化定價-市場化定價"的漸進式改革之路
重視配套改革。韓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并不是孤立進行的,而是在確立了石油行業市場化改革的目標后,將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作為石油行業整體改革過程中有序、分步推進的一個重要環節。為推進石油行業的市場化改革,1995年11月,韓國取消了加油站建設間距的限制。1997年1月,油品定價實行市場化,石油產品的進出口完全放開,并對成品油零售業務放松管制。1998年5月,韓國油品零售業務開始向外國投資者開放。1998年10月,開始對煉油業務放松管制,外國公司可以投資煉油企業。由于韓國在推進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化改革的同時,穩步推進石油行旮骰方謔諧∽既氳母母錚石油行業的市場競爭顯著增強,也就具備了實行市場化定價的基礎和條件。
注重通過石油產品的稅率調整來調控終端價格。對終端用戶來說,最終購買的成品油旮袷導噬習括價和稅兩部分。韓國對石油產品征收的稅主要有四種:交通稅(traffictax)、教育稅、燃料稅、增值稅。韓國1994年開始對汽油和柴油征收交通稅,用來替代原來的特別消費稅(specialexcisetax),征收交通稅的目的是為了擴大道路等基礎設施集資。根據韓國交通稅的法旯娑ǎ政府有權根據國內經濟形勢和石油市場形勢變化在基準稅率30%的范圍內適當調整交通稅的實際稅率。2007年10月,韓國對汽油征收的交通稅是505韓元/升。教育稅1996年開始征收,目的是為了教育方面的支出集資。教育稅的稅率是交通稅的15%。燃料稅2000年1月開始征收,燃料稅只對汽車用油征收,是地方稅源,目的是擴大對省級政府的財政支持。目前的稅率是教育稅的32.5%。增值稅的稅率為煉廠環節售價的10%。
借鑒與啟示
我國1998年開始進行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改革的起點、路徑和最終目標與韓國非常相似,都是從政府定價起步,改革的最終目標都是實現市場定價,改革的路徑也都選擇了與國際油價聯動的方式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韓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從政府定價到最終實現市場定價只用了3年時間,而我國從1998年6月推出《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到目前已經歷了11年的時間,但短期內仍不具備完全實行市場定價的條件。總結韓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經驗,有三點值得我國借鑒。
應重視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與其他改革措施配套。韓國成品油定價能夠在3年內就實現從政府定價向市場定價的轉變,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韓國在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進程中,非常重視石油行業市場化改革的同步s進。韓國逐步放松了對零售、煉制和石油進口等環節的準入限制,市場競爭不斷增強,奠定了市場化定價的基礎。我國雖然在1998年就開始了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但在市場準入等方面的改革并未同步推進。出于治理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等方面的考慮,我國在改革之初并未放寬市場準入方s的限制,反而在成品油進口、煉制、批發和零售等環節實行了更為嚴格的市場準入政策。這造成中石油、中石化之外的其他石油企業不具備和兩大公司平等競爭的政策環境,無法在石油行業的上、中、下游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成品油定價機制的市場化改革也就無法真正推進。借鑒韓s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的經驗,在進一步推進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過程中,需要重視在市場準入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在產業鏈各環節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格局,并以此推動成品油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進程。
應通過有效方式合理確定成品油的價格水平。韓國在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過程中,不論是與國際原油價格聯動,還是與國際成品油價格聯動,抑或是實行市場定價,所確定的價格水平都基本反映了煉廠環節的成本變化,因此煉廠環節的生產和經營是正常的。我國雖然也確定了和國際油價接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但在近幾年國際油價大幅上漲過程中,考慮到各方面的影響,我國并未嚴格執行1998年和2001年所確定的成品油定價機制,而是對國內成品油價格進行了有控制的調整。這造成國內的成品油價格水平無法及時反映煉油環節的成本變化和國內供求皇票浠,煉制環節虧損比較嚴重,影響了煉廠生產經營的積極性,在一段時間內多次出現成品油資源緊張的問題。在進一步推進成品油定價機制過程中,要特別重視理順價格水平,使成品油生產和經營各環節的價格能夠及時反映成本和供求的變化,保障成品油市場的持續穩定供應。
應借鑒韓國通過稅率調整來調控終端價格的方式。雖然1997年后韓國的成品油價格已經由市場定價,但韓國政府仍通過調整稅率的方式對終端銷售價格進行適當調控。由于國際石油價格頻繁大幅波動,適當調整稅率可以減少因國際油價大幅變化造成國內價格的大幅波動。但需要指出的是,韓國并未干預稅前價格,這樣可以保證稅前價格能夠反映出成本和供求的變化。我國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可以借鑒韓國調控成品油價格的經驗,今后不再直接干預稅前的價格水平,而將一定范圍內調整石油產品的稅率作為調控終端價格水平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