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即將出臺新規: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化工項目。
由武漢市安監局起草的《武漢市危險化炱方ㄉ柘钅堪踩準入管理若干規定(送審稿)》提出:嚴禁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化工項目;嚴格限制在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嚴格控制在長江沿岸地區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項目。
武漢市安監局負責人強調,按照中央關于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對沿江化工企業準入也提出了明確要求。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對我市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準入管理進行進一步規范,十分必要。
目前,該《規定》正在報請市法制辦審核,進一步修改完善后,將在近期以規范性文件形式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