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0共和國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令
第32號
為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規范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節約財政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我們制定了《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管理暫行辦法》,現予發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李寶榮
2015年12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0共和國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令
第32號
為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規范公共機構能源審計工作,提高公共機構能源利用效率,節約財政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我們制定了《公共機構能源審計管理暫行辦法》,現予發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李寶榮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