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改革能夠有效地轉變‘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進一步推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 ”今年全國人代會上,資源稅改革再次引起代表關注。全國人大代表、淮北礦業集團董事長王明勝就此提出了相關建議。
去年6月1日,我國拉開了醞釀已久的資源稅改革序幕。據悉,“十二五”時期,我國資源稅改革將全面鋪開。 “目前實行‘計價從征’的呼聲很高。 ”王明勝說,經有關專家測算,如果以當前的動力煤市場價格為計稅依據,按3%-5%的稅率計征資源稅,對于不同地區相似質量的煤炭,“從價計征”與“從量計征”相比,資源稅不僅在征收總量上增長幅度過大,而且在地區間增速差別也比較大,不利于眾多煤炭企業發展。
“在資源稅改革之初,我建議按照‘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原則,綜合考慮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及企業承受能力,分步調整煤炭資源稅稅負,使煤炭行業稅收結構趨于合理。 ”王明勝同時提>,在設計煤炭資源稅稅率時,要考慮煤炭企業所處地域、開采難度等因素,體現“資源條件好、相對收入多的多征,資源條件差、相對收入少的少征”的原則,充分發揮稅收杠桿作用,有效縮小不同地區資源稅增幅差距,促進東西部地區煤炭企業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