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正式公布了《氟化氫行業準入條件》。該準入條件規定,新建的氟化氫生產裝置應當有穩定可靠的螢石資源保障;并要求新建生產企業的氟化氫總規模不得低于5萬噸/年,新建氟化氫生產裝置單套生產能力不得低于2萬噸/年;此外還具體規定了新建、改擴建氟化氫生產裝置的螢石消耗、綜合水耗、綜合能耗等。
中投顧問化工行業研究員常軼智指出,目前我國氟化工企業大部分集中在產業鏈的上游,生產的氟化工產品也是以低附加值的初級產品為主。《氟化氫行業準入條件》的推出提高b氟化氫行業的進入門檻,這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國內氟化氫行業的低水平擴張,有助于我國氟化工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
據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氟化工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由于我國大部分螢石資源都集中在民營企業手中,而且國內氟化工產業在技術水平、設備裝置和生產控制等方面較為落后,我國氟化工產業存在螢石資源浪費嚴重、產業結構不合理和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等問題。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我國螢石資源較為豐富,但是由于近年來的過度開采日益稀缺。因此,為了加強對螢石資源的控制,目前我國已經明確指出要對螢石礦的開采總量進行控制。而此次推出的《氟化氫行業準入條件》在資源配置、裝置規模、環保等方面又提出了較高要求,這進一步規肆宋夜氟化工產業的發展。
中投顧問發布的《2010-2015年中國氟化艘低蹲史治黽扒熬霸げ獗ǜ妗廢允荊我國螢石資源不僅豐富而且出口量大。據統計,截至2009年,我國已探明的瑩石可開采儲量約為2100萬噸。在1999年-2009年間,我國共出口螢石916萬噸。其中,2009年的出口量達50萬噸左右,約占世界貿易總量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