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排強力推進下,節能服務業“井噴”之勢引發著資本與市場的想象。政策扶持節能服務業升級的閥門,在去年4月開啟。從決策者之意看出暮賢能源管理將成為中國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然后,資信良莠"齊的企業、官商結合的項目、財政補貼專項制的漏洞、節能量考核第三方評估者的缺失等,都給這個貌似未來蓬勃發展的行業,蒙上了陰霾。
一提到鼓勵行業發展,就進行財政專項補助已成為決策者的“慣性思維”。專項的弊端已在諸多行業中呈現:灰色交易頻現。真正的扶持不在于給多少扶持資金,而在于市場機制的完善,包括培育融資產品、標準制定、獨立考評組織健全。
本期專題聚焦節能服務產業,從國內外行業發展狀況及專家研判觀點等層面給出一個鏡像。(王世玲)
見習記者 王靜書北京報道
2010年可謂是合同能源管理政策井噴的一年,但大半年后,行業的發展也似乎并沒有“隨政策飛”。
去年4月2日,作為新型產業之一的節能服務業,首先迎來政策利好,即四部委聯合頒布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并于6日到8月間,陸續出臺了政策“禮包”,包括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提出給予節能服務產業“三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節能服務配套資金獎勵和對節能服務公司予以備案等多項利好政策。
在2010年8月31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公布了第一批節能服務公司的備案名單后,上榜企業被視為將分羹20億元的財H補貼預算。
幾家上市公司的股價也接連出現漲停,如延華智能在兩個交易日內連續H停,累計換手接近70%。原因在于其下屬控股子公司上海東方延華節能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成功通過審核,成為國家發改委備案的第一批節能服務公司。彼時市場對節能服務行業的總預計是4000億人民幣。
然后大半年過去,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大部分節能服務公司還處于虧損狀態。很多企業的項目利潤都達不到10%,無法實現盈利。
“國家是希望將節能服務產業作為戰略新型產業來大力發展的。” 在2011年1月13日的中國節能服務產業2010年度峰會(以 簡稱EMCA峰會)上,國家發改委環資司節能處副處長王靜波再次強調國家鼓勵該行業的目的。
但政策依然沒落地的時間表,節能服務產業是否真的就能蓬勃發展?暗礁與壁壘在哪里?
記者采訪發現,大部分業內人士表示所謂補貼和免稅還遠沒有到位,融資依然是行業發展的重要桎梏,銀行似乎并沒有因為如上利好政策而對節能服務公司“另眼相看”。而財政支持以“專項”的模式仍不可避免的陷入了制度性缺陷中,即項目申報過程的腐敗空間與潛規則N行。
政策利好仍“懸空”
預算安排20億只下放了12億
財政部去年計劃為已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供投放20億的補助,但由于業內長期存在的各種不符合新規范的合同標準、節能量統計等問題,這筆錢花得并不順暢。
“合同能源管理的錢安排下去了,但是都沒有花出去。預算安排的20億,現在只下放了12億。”在EMCA峰會上財政部經濟建設司査文軍處長證實。
據悉,中央給的補貼是240元/噸標煤,各地按照自身情況再予以一定補貼,以北京為例,北京市予以260元/噸標煤補貼。凡是在北京享受補貼的節能服務項目可以領到500元/噸標煤的補貼,加上免稅等政策帶來的利益,這幾乎覆蓋了30%的成本。
但從業者告訴記者,高強度的政策落到地方似乎就變成了蜻蜓點水。
“我拿著文件到稅務局去申請免稅,當地稅務局根本不知道這個政策,也不知道該怎么執行”,四川省道生能源投資管理有限股份公司黎亮告訴記者:“到現在為止我們的稅一分沒免。”
國電康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志宏甚至拿出在深圳的報稅單給記者看:你看看,哪少交了一分 ?
“補貼什么時候落實?有沒有時間表?”在發改委主辦的合同能源管理培訓課上 面對從業者的問題財政部財政科研所副所長蘇明無法作答。
事實上,中國節能協會 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簡稱EMCA)于2010年底開展了全國節能服務公司年度普查,調查結果也發現了政策落地問題,即有的地方把財政獎勵對象限定在本地公司和本地項目范圍內;有的地方要求已完成國家備案的外地節能服務公司再次申請地方備案,通過后才能享受財政獎勵政策;有的地方 求外地節能服務公司在項目所在地注冊成立新公司。
“地方政策與國家政策應該保 一致。”EMCA呼吁。
“備案”即納補貼
發改委承諾: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去年出臺的一系列政策利好不僅體現在財政補貼上,同時也希望幫助節能服務產業解決長久以來存在的一些問題,如“地方保住主義”。
如之前節能服務公司在異地做項目,可謂是兩頭不落好。項目所在地認為,按照國家去年4月份政策節能項目既不在當地繳稅2又希望享受當地補貼,自然不情愿。而注冊地認為項目不在本地,也不予以補助。
2去年10月份發改委下發文件(即“關于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需求及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表示,凡是在發改委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將不再受地域的限制。
據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0年年底,已經完成第一批節能服務公司備案,共計461家節能服務公司入圍,第二批節能服務公司審核備案工作正在進行中n
對此,王靜波在EMCA峰會上向第一批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承諾:“以后你們再遇到n樣的問題,哪個地方以此為由不給補助,你們找我。我們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允許在國內市場內再人為地劃分‘小市場’”。
王靜波解讀稱,這次國家發改委的備案標準相對很低,即可以申請備案的四條標準中,只有“以節能服務為主營業務”和“注冊資金500萬以上”為硬性要求,其余的“信譽良好”、“財務狀況良好”均為軟性要求。對公司過去的業績也不做要D,有相應資質就可以。
盡管有了官方“備案”制承諾,但相關政策在地方落實似乎D是一個緩慢的過程,業內人士預測:去年4月出的政策,今年5月能落實就不錯了。
D了政策落地問題,業內人士還擔心另一種由于政策鼓勵,而可能出現的市場負面作用。
如在政策利好鼓勵下,一些大型用能企業也組建了自己的節能公司,如神華集團成立了北京神華中機能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藍星集團成立北京藍星節能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廣東核電集團成立中廣核節能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等。
“政策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將會形成節能服務行業壟斷,對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形成了行業壁壘。”峰會上,EMCA副主任諶樹忠提醒,這將會給這些經過多年發展起來的市場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帶來沖擊和不公平競爭,還將造成現有節能服務資源不同程度的閑置和浪費。
“潛規則”行價
30%的補助資金用于“打點”
法律和政策對于行業的保護似乎遠無法讓從業:放心。
“只能做政府的項目,還要做有財政支出的項目,比如路燈是最好、最有保:的項目。同時還要選經濟發展情況好的地區做,這樣才能避免和政府的三角債。”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節能服務公司對用能單位的不信任是他們最主要的擔憂,無論用能單位是政府部門還是企業。
“能源管理項目的合約期一般都很長,三年五年都有,合同期內用能單位可能發生的變化是無法預測的,這個法律風險目前無法規避。”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合同能源管理律師張志勤告訴記者。
“如果用能單位是企業,一旦合同期內企業破產清算了,按照法律程序,先清算職工工資、銀行貸款,到了節能服務公司,什么都沒有了。”李志宏說。
由于缺乏法律規范,再加上節能公司大多選擇“政府項目”,而承擔政府項鏡撓媚艿ノ幌勻瘓哂小盎壩鍶ā薄R蚨無論用能單位還是節能服務公司似乎都接受了行業內的“潛規則”。
一位從業十幾年的老總告訴記者:過去財政部發改委也有給這樣的項目以補助,但最后真正的資金很多都流于好處費,人情費。
他按行內的規矩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假如一個項目補助2000萬,真正能用在項目里的資金只有70%。其余10%給“上面”,10%給下游,10%用作吃喝玩樂費用。剩下70%,可能還要給用能單位10%的好處費,“不然憑什么節能-排項目讓你中標呢?真正用到買產品和搞技術的費用只有60%。”
“因此,現在賣設備不賺錢,大部分節能服務公司都在虧損。很多企業的毛利潤大概在15%-18%,連成本都不夠。如果再收17%的增值稅那就根本不賺錢。”該人士對記者表示。
一方面,節能企業們看到了補貼資金存在“跑冒滴漏”,另一方面政策制定者們也擔心財政補助被“套取”。
即如何有效避免政策漏洞似乎讓制定者傷腦筋。于是2010年的國家政策對收益項目及其標準做了相當嚴格的要求。
如在去年8月出臺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中,對于合同樣本作了相應的規定,國家只認可“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而其余的節能量保證型、融資租賃型y樣本將不在規范合同范疇內,即無法按照這類合同享受國家補貼。
“其余的合同類y都有不同程度的漏洞可鉆,于是政府只好只認定一種。” 王靜波表示,比如節能量保證型合同,本質上即是三包承諾。如果簽訂合同只要求實現1%或0.5%的節能率,可能通過種種途徑很輕易就能實現,這個本質上不是合同能源管理,但是卻在形式上符合“節能合同”。
據EMCA統計,目前國內市場上,節能量保證型處于主導地位,占57%,節能效益分享型占32%,能源費用t管型占8%,金融租賃型占3%。
這意味著大多數項目并不在財政補助范圍內。為此,EMCA呼吁,“希望對合同能源管理的扶持范疇從節能量分享型逐步擴展到節能量保證型,能源費用托管型及融資租賃型。”
事實上,無論是專家、企業還是政府都提到,現在業內的所謂“陰陽合同”并不少見。對此,王靜波表示,“只要發現一例,政府將追回給予當事企業的所有財政補貼,同時剔除出備案名單,并按情形對相應法人做出處理,必要時將追究法律責任。”
融資瓶頸依然
財政補貼不如撬動融資杠桿
盡管出臺了財稅優惠政策,但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業的“井噴”還是遠景。因為融資仍存掣肘。
“我到銀行去申請貸款,但當銀行問我拿什么抵押時,我沒法回答。”黎亮對本報記者表示,“我說拿合同抵押,按應收賬款走,但銀行說合同期太長風險無法把控。如果用節能設備抵押,銀行又認<設備已經在用能單位,節能服務公司對其控制能力太弱,也不能做質押品。”
至于<無形知識產權做質押,比如以節能服務公司的技術和專利做質押品,金融機構并不買賬。
“我向銀行貸款,曾經談了大大小小14個銀行,北京銀行,建設銀行,興業銀行,大連銀行等等。”李志宏對本報記者表示,“大家談的很高興,但沒有一家可以給我貸款的。”
“目前我們的資金來源只能是股東投資,但股東的資金也是有限的。”黎亮說。
在EMCA峰會中,也有企業向王靜波發問:“現在國家給了政策,但銀行還是不給我們貸款怎么辦?”而回復也基本上可以料想——政策表明現在國家愿意開這個口子,但是銀行是否貸款還是由銀行的風險把控決定。
要請擔保公司來做擔保,也不是很現實。中關村擔保公司曾對志宏表示:“如果你做北京的項目,那可以,但是外地項目,我沒法擔保。”
盡管此,但從業內人士來看,短期解決融資困境也不是沒有辦法。
“國家如果將這20億銀行做擔保,可以貸出200億,最終撬動的市場和做出的項目可能就是2000億。”在李志宏看來,另辟蹊徑也可能使得20億發揮出更大的“杠桿”作用。
除了依靠財政,作為長效機制,業內更期待更多相關金融創新。
“金融租賃是國外節能服務公司經常采用的融資模式和商務模式,既能有效地降低節能服務公司的資金負債率,又利于界定項目資產的歸屬。”EMCA副主任諶樹忠表示,“十一五”期間一批金融租賃公司積極探索和嘗試與節能服務公司合作節能項目的租賃業務,在建筑和工業領域都形成了成功案例,初步顯現了金融租賃對節能服務市場的特殊功能。“十二五”金融租賃有望成為節能服務行業的主要融資方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