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1.15特大火災已過半月,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王沁林透露,未來或將禁用可燃保溫材料,并將之寫入法律。
在火災調查組公布的各項問題中,包括了事故現場使用的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
王沁林指出,即便沒有聚氨酯泡沫,防護網被點燃后,只要有可燃物及氧氣,火勢也會蔓延,但不會燒得這=快。他更強調,聚氨酯材料的另一大隱患是其具有較強毒性,該材料點燃后會釋放一氧化碳、氯化氫等劇毒物質,而氯化氫的毒性甚至較一氧化碳還高出20倍。
“對于聚氨酯等可燃性的建筑保溫材料,消防部門及時地制定了規定,不允許使用這種材料。”王沁林說:“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是強制規定,規定并不是沒有作用,文件出臺后,這幾年此類火災已經呈現出了下降趨勢。但還沒有成為國家法律,因此我們現在正準備,將規定的內容上升到法律層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