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昨天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十二五”期間有可能開征環保稅,現在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研究。
“現在有關部門正在積極研究征收環保稅的問題,這種可能性是有的,碳稅現在還在 續研究。”解振華強調,在“十二五”期間,中國會更多地利用市場機制和經濟手段實現碳排放強度降低的目標。比如現在已經在天津、北京、上海和一些地方,探索開展碳交易,在“十二五”期間可能會走得快一些。
據悉,在一些西方國家,環保稅涉及大氣、水資源、生活環境、城市環境等諸多方面,其課征范圍極為廣泛,主要針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碳稅是針對二氧化碳排放所征收的稅種。通過對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產品,按其碳含量的比例征稅來實現減少化石燃料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事實上,日前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將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此外,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11月16日出版的《求是》雜志上也撰文表示,“十二五”時期要開征環境保護稅。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表介紹,關于環境保護稅如何征收的問題,目前正在醞釀的途徑有兩種。一是在消費稅、企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各種稅收中單獨增加一個稅目,對在生產和經營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損害行為進行付費性的補償。另有一種辦法就是專門開征單獨的環保稅,例如,對制造酸雨的排放行為,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占用農田等行為征收環保稅。